2008年5月21日 星期三

大學圖書館 5/22課堂筆記

494100399 張郁菁

IFLA

國際圖書館對數位時代的著作權有何立場

每個人都須合理的著作,著作權不能偏向任何一邊

數位環境下,資訊會持續性地被做成數位的形式

數位並非不同的
-在資源共享、借閱、保存、版權保護系統、侵犯著作權的可能性... ...的方面


◎SUMMARY OF PRINCIPLES

要有簡易的付費機制,暫存或技術上的複本不應包含著作權的範圍內。
所有的圖書館讀者都應該要有權利:
1.瀏覽資料
2.聽、讀、看有著作權保護的資料
3.館員幫讀者複製資料是合法的
除此之外,館員幫讀者複製資料是合法的。
在著作權法的許可之下,可提供受保護的教學或研究資料給讀者。
數位和電子檔資料是可以被借閱的,不能被法律所限制。
所有的合約規定不能谕越圖書館的規定
法律應给予圖書館權利把資料轉成有著作權的資料保存
著作權法在作品所有權人沒有跟使用者協商的情況下是無效的
在不侵犯著作權法的情況下應針對作者和使用者間取得平衡
法律應明確的界定第三者(圖書館)的立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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